领购簿丢失登报及补办流程
一、概述
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遗失领购簿的,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*机关,并将纳税人的名称、纳税人识别号、*名称在*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,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*机关申请补办《领购簿》。
二、补办流程
1、纳税人办理纳税人发生遗失、被盗《领购簿》情况时,应于当日书面报告主管*机关,并到地市级(含地市级)以上发行的非性报刊、杂志,或者*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。声明格式如下:XXX公司不慎遗失领购薄,纳税人识别号:XXXXXX,声明作废。
2、填写《*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》一式二份,填写完整并盖公章。 登报可咨询133-3338-7771(同微)
3、携带以下材料到主管*机关办理补发领购簿的手续:
(1)《*登记证》(副本)原件;
(2)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
(3)登报报纸原件;
(4)《*遗失声明申请审批表》二份;
(5)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说明(纳税人确认《领购簿》遗失需办理《领购簿》补发的应提供);
(6)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;
4、提供资料完整、各项手续齐全、无问题,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。